Slack 開發人員計畫協議
本譯文僅供參考,若與英文版本牴觸,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Slack 開發人員計畫協議
本開發人員計畫協議 (以下簡稱「本協議」) 規範你使用開發人員服務,以開發及維護可與我方線上平台和/或應用程式交互運作或互補之應用程式與服務。
你點擊提及本協議的核取方塊或按鈕,或存取開發人員服務,即表示你接受本協議。接受本協議即表示你同意其條款。如果你是代表公司或其他法律實體 (例如你的雇主) 簽訂本協議,則你聲明你有權約束該實體及其關係企業遵守這些條款與條件,在此情況下,「你」或「你的」應指該實體及其關係企業。如果你在註冊時指定了實體名稱或網域,則你將被視為代表該實體簽訂本協議。如果你沒有此類授權,或你不同意這些條款與條件,則你不得接受本協議,亦不得使用開發人員服務。
未經我方事先書面同意,你不得存取或使用開發人員服務:
- 用於生產目的,或
- 除非你已事先取得我方書面同意,或依據與我方另行簽訂之協議獲得授權,否則不得向第三方以商業方式分發你的應用程式。
- 以監測開發人員服務的可用性、效能或功能,或
- 用於任何其他基準測試或競爭目的。
任何違反前述約定之行為,應視為對於本協議之重大違約。
本協議最後更新日期為 2024 年 5 月 1 日。本協議自你接受之日起於你與我方間生效。
1.定義
「關係企業」係指與標的實體間具有直接或間接控制、受控制或同受控制關係的實體,就本定義而言,「控制」係指直接或間接持有或控制標的實體表決權超過 50%。
「商業分發」係指若安裝、存取和/或使用你的應用程式的任何版本或其特性和功能需向你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對你的應用程式的任何分發 (包括例如,你的應用程式整合進或使用任何你收費之應用程式或其他產品或服務,或者你的應用程式係以「免費增值」收費模式提供)。
「開發人員資源」係指透過 https://api.slack.com 提供之開發人員沙箱,本公司免費提供予我方的開發人員社群,但不包含上述應用程式與平台之外所提供的工具與資源。「開發者服務」不包含開發人員資源與第三方應用程式。
「惡意程式碼」係指意圖造成損害之程式碼、檔案、指令碼、代理程式或程式,包含例如病毒、蠕蟲、定時炸彈及特洛伊木馬程式等。
「Marketplace (市集)」係指與開發人員服務交互運作的線上應用程式目錄、型錄或市集,例如其中包含位於 https://slack.com/apps 的 Slack Marketplace。
「第三方應用程式」係指與開發人員服務交互運作之網路、行動、離線或其他軟體功能,由第三方提供和/或於市集中列出。第三方應用程式將得以識別為第三方應用程式。
「使用者」係指以下之情形:個人代表其自身接受本條款時,為該個人;或是個人代表公司或其他法律實體接受本協議時,為經你授權使用開發者服務、且由你 (或適用情況下,應你請求) 提供使用者身分與密碼 (針對使用認證的開發人員服務) 之個人。使用者可能包括,例如:你的員工、顧問、承包商和代理人,以及與你有業務往來的第三方。
「使用者訂閱」係指我方授予你之開發人員服務的訂閱,該訂閱由你轉讓予使用者。任何使用者訂閱之期限應依第 10.1 條 (協議期限與使用者訂閱) 之規定。
「我方」、「吾等」或「我方的」指第 11 條 (你所締約之對象、通知、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中所述之 Slack 實體。
「你」或「你的」在個人以自身名義接受本協議之情況下,係指該個人;在個人以公司或其他法律實體的名義接受本協議之情況下,係指該等公司或其他法律實體。
「你的應用程式」係指你建立使用並與開發人員服務或 Slack 服務交互運作的線上應用程式。
「你的資料」係指你提交給開發人員服務的所有電子資料或資訊。
2.開發人員服務與開發人員資源之提供與使用
2.1.開發人員服務之提供。我方應依據本協議向你提供開發人員服務。
2.2.使用者訂閱。除非經我方另行書面同意,否則開發人員服務是以使用者訂閱的形式提供,且可存取開發人員服務之使用者人數不得超過我方分配給你的使用者 ID 數量。使用者訂閱係供指定之使用者使用,不得由多名使用者共用或分享,但可重新指派給新使用者,取代原使用者,前提是原使用者不再需要持續使用開發人員服務。
2.3.我方之責任。我方應盡商業上合理之努力,以:(i) 預先通知任何計畫性停機時間;以及 (ii) 依照普遍適用於我方對使用者提供開發人員服務之法律及政府法規來提供開發人員服務 (即不考慮你對開發人員服務的特定使用方式),惟應以使用者依據本協議及可透過 https://slack.com/terms-of-service/api) 及應用程式開發人員政策 (網址:https://api.slack.com/developer-policy),以及適用法律和政府法規;及 (v) 遵守你搭配開發人員服務或開發人員資源使用之任何第三方應用程式的服務條款。你或使用者若違反前述規定使用開發人員服務,且我方判斷該使用行為對我方服務的安全性、完整性或可用性造成威脅,則我方可以立即暫停提供開發人員服務。
2.5.使用限制與約束。你不得 (a) 將開發人員服務或開發人員資源提供給除使用者外的任何人或實體,(b) 出售、轉售、出租或租賃開發人員服務或開發人員資源,或將開發人員服務或開發人員資源包含在服務局或外包產品中,(c) 使用開發人員服務或第三方應用程式儲存或傳輸侵權、誹謗或其他非法或侵權材料,或儲存或傳輸違反第三方隱私或保密權的材料,(d) 使用開發人員服務儲存或傳輸惡意程式碼,(e) 干擾或破壞開發人員服務或其中包含的第三方資料的完整性或性能,(f) 嘗試未經授權存取開發人員服務或開發人員資源或其相關系統或網路,(g) 允許直接或間接存取或使用任何開發人員服務或開發人員資源,以規避任何協議使用限制,或使用任何開發人員服務存取、複製或使用我方的任何智慧財產權,但本協議或開發人員文件另有許可除外,(h) 修改、複製、或根據開發人員服務或其任何部分、功能、特性或使用者介面創作衍生作品,(i) 複製開發人員資源,除非本文或開發人員文件允許,(j) 針對開發人員服務或開發人員資源的任何部分建立框架或鏡像,除非在你自己的內部網路或出於你自己的內部業務目的或如開發人員文件允許的情況下,針對開發人員服務或開發人員資源的任何部分建立框架或鏡像,或經開發人員文件許可設定框架。(k) 向開發人員服務提交個人資料,或 (l) 反編譯、反向工程或解構開發人員服務或開發人員資源,或為以下目的存取:(1) 建置與開發人員服務競爭的產品或服務,(2) 使用開發人員服務的類似想法、功能、函式或圖形建置產品或服務,(3) 複製開發人員服務的任何想法、功能、函式或圖形,或 (4) 確定開發人員服務是否在任何專利的範圍內,除非適用法律允許。開發人員服務可能受限於其他條件,例如:磁碟儲存空間、允許透過我方之應用程式介面 (API) 的呼叫次數上限,以及針對可公開存取之網站 (若開發人員服務包含此功能) 所設定之頁面瀏覽次數上限。任何此類限制均已於開發人員文件中明確規範。
2.6.開發人員資源和第三方應用程式之移除。若你收到通知 (包括我方發出之通知),表示透過開發人員服務或第三方應用程式提供給你的內容不得再使用,或必須移除、修改及/或停用,以避免違反適用法律、第三方權利或我方適當使用政策,你應立即依照該通知採取對應之行動。若你未依上述規定採取必要行動,包含刪除你可能已從開發人員服務下載的任何內容,或是依照我方判斷認為再度發生違反情事的可能性很高,則我方可以停用適用內容、開發人員服務和/或第三方應用程式。若我方提出要求,你應以書面方式確認已刪除並停止使用此類內容和/或第三方應用程式;且我方有權向任何該等第三方主張權利者或政府機關 (如適用) 提供該等確認書之副本。此外,若我方因任何第三方權利人要求而必須移除內容,或收到資訊指出提供給你的內容可能違反適用法律或第三方權利,則我方得終止你透過開發人員服務存取該內容之權利。
2.7.開發人員資源之使用。你可以使用與開發人員服務相關之開發人員資源,但應遵守 API 服務條款,網址:https://slack.com/terms-of-service/api 及應用程式開發人員政策,網址:https://api.slack.com/developer-policy。
2.8.分析。我方可以基於安全性目的以及為協助我方改善開發人員服務及資源與開發人員體驗,追蹤並分析開發人員服務及資源之使用情況。例如,我方可使用該資訊來了解及分析趨勢,或追蹤使用者最常使用哪些功能,以改善產品功能性。我方可與我方的服務供應商分享匿名之使用資料,以協助 Slack 進行該等追蹤、分析及改善。此外,我方可能會在正常經營業務過程中,以彙總方式分享該等匿名使用資料;例如,我方可能會公開分享資訊,以展示我方服務的一般使用趨勢。
3.第三方供應商
3.1.你獲得的第三方產品與服務。我方或第三方可能提供第三方產品或服務 (例如透過市集或其他方式),包含第三方應用程式和實作及其他顧問服務。你獲得的第三方產品或服務,包含但不限於第三方應用程式、實作、自訂或其他顧問服務,以及你與任何第三方供應商間之資料交換,均僅屬於你與適用的第三方供應商之間的行為。我方對第三方產品或服務不提供任何保證或支援。
3.2.與第三方服務整合的開發人員服務功能。開發人員服務包含設計來與第三方服務交互運作的功能。此類開發人員服務功能依賴第三方提供者繼續提供其服務,包括適用的應用程式介面 (「API」) (如適用),以供開發人員服務使用。若任何第三方供應商停止以合理條件向開發人員服務提供其相應服務或應用程式介面 (API),我方可能會停止提供相應功能,而你無權獲得任何退款、點數或其他補償。
4.開發人員服務無需付費
前述免責聲明不適用於適用法律所禁止之範圍。我方保留隨時依據自行裁量變更開發人員服務的定價政策之權利。我方對任何該等變更均會以適當的電子方式通知你。然而,本條款規定並不影響我方要求提供有效的付款方式,以驗證身分並防止濫用。
5.專有權利與授權
5.1.權利保留。在不違反本協議所明確授予之有限權利的前提下,我方、我方之關係企業、授權人及內容提供者保留對開發人員服務及開發人員資源之所有權利、所有權與利益 (包括所有相關的智慧財產權)。除本協議明文規定者外,本協議未授予你任何其他權利。
5.2.你的應用程式。你授予我方、我方關係企業以及適用的承包商一項全球性、有限期限的授權,託管、複製、傳輸、展示及改編你的應用程式及你或任何使用者使用開發人員服務所建立的任何程式碼,但僅限於我方依據協議提供開發人員服務所必需之範圍。若你選擇將第三方應用程式與開發人員服務搭配使用,即視為你允許該應用程式及其供應商存取你的資料,以及有關你使用該應用程式的資訊,以利於該應用程式與開發人員服務間之交互運作。在不違反本協議所授予之有限授權的前提下,我方不會從你或你的授權方處取得你的應用程式、你的任何資料、第三方應用程式或此類程式碼之任何權利、所有權或利益。若需在你的組織之外分發你的應用程式,則另須額外條款規範。
5.3.意見回饋使用授權。你授予我方及我方關係企業無償、全球性、不可撤回、永久性授權,得以使用、分發、揭露你或使用者所提供與我方或我方關係企業之服務相關的任何建議、改進請求、推薦、修正或其他意見回饋,並將上述內容納入我方服務。
5.4.聯邦政府最終使用條款。我方僅根據以下規定提供開發人員服務 (包括相關軟體和技術) 供最終聯邦政府最終使用:與開發人員服務相關的政府技術資料和軟體權利,僅包括本協議中定義之通常提供給公眾的權利。本通用商業授權依照美國《聯邦採購條例》(FAR) 第 12.211 條 (技術資料)、第 12.212 條 (軟體),以及美國國防部交易之《國防部聯邦採購條例補編》 (DFAR) 第 252.227-7015 條 (技術資料 - 商用項目) 與第 227.7202-3 條 (商用電腦軟體或電腦軟體文件之權利) 提供。倘若政府機關有取得本授權條款未授予之權利之需求,其須與我方協商以確認是否存在可接受的權利轉讓條件,並應在任何適用的合約或協議中加入雙方同意的書面增補條款,明確授予該等權利。
6.機密
6.1.機密資訊之定義。「機密資訊」係指一方 (「揭露方」) 向另一方 (「接收方」) 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揭露,指定為機密的所有資訊,或依該資訊之性質及揭露情況,可合理推定為機密的所有資訊。你的機密資訊包括你的資料與你的應用程式;我方的機密資訊則包含有開發人員服務、開發人員資源以及本協議之條款與條件。雙方之機密資訊亦包含由各方揭露之商業與行銷計畫、科技與技術資訊、產品計畫與設計、以及商業程序。然而,機密資訊不包括以下任何資訊:(i) 當時已公開或之後公開的資訊,且未違反對揭露方承擔的義務;(ii) 接收方於揭露方揭露前已知的資訊,且未違反對揭露方承擔的義務;(iii) 自第三方取得的資訊,且第三方不知違反對揭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之情況;或 (iv) 由接收方所獨立開發的資訊。為避免疑義,本「機密」條款中所述的保密義務適用於雙方在評估我方提供之額外服務時所交換的機密資訊。
6.2.機密資訊之保護。在雙方之間,各方均保留其機密資訊的一切所有權。接收方將採取與保護自身同類型機密資訊的相同程度的謹慎措施 (但不得低於合理的謹慎措施) 來 (i) 不將揭露方的任何機密資訊用於本協議範圍之外的任何目的,以及 (ii) 除非揭露方另行書面授權,僅限接收方及其關係企業的員工和承包商存取揭露方的機密資訊,這些員工和承包商需要該存取權以用於與本協議一致的目的,且已與接收方簽署保密協議,協議中對機密資訊的保護不得低於本協議規定的保護。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向其關係企業、法律顧問及會計師以外之第三方揭露本協議條款。但向其關係企業、法律顧問或會計師進行任何此類揭露的一方,應對其關係企業、法律顧問或會計師遵守本「保密」條款負責。儘管有前述條款,我方仍可在履行本協議規定之義務所必需的範圍內,向承包商或第三方應用程式供應商揭露本協議條款,其保密條款與本協議規定之保護條款的實質相同。
6.3.強制揭露。若法律強制要求接收方揭露揭露方的機密資訊,接收方可揭露該資訊,但應事先通知揭露方該強制揭露情事 (在法律許可範圍內),若揭露方有意針對強制揭露情事提出異議,接收方應提供合理協助,相關費用應由揭露方負擔。如接收方因法律規定,必須於揭露方為當事人之民事訴訟中揭露揭露方之機密資訊,且揭露方並未爭執該等揭露,則揭露方應賠償接收方因編製並提供安全存取該機密資訊所生之合理費用。
7.有限擔保與免責聲明
雙方均聲明並保證其具有締結本協議之法定權力。除前述約定之外,開發人員服務係以「現狀」提供,不作任何保證。在不限制前述約定的前提下,Slack 及其關係企業不聲明或保證:(A) 你使用開發人員服務將滿足你的要求,(B) 你使用開發人員服務將不中斷、及時、安全或無錯誤,(C) 透過開發人員服務提供的使用資料將正確無誤,以及 (D) 你違反第 2.5(K) 條提交至開發人員服務的資料將由我方依據你的要求處理。儘管下方「責任限制」條款中另有相反規定,你應就你自身使用開發人員服務、你或你的使用者對於本協議的任何違反,以及你在本協議下的任何賠償義務所生之損害,對我方及其關係企業負全部責任。
8.補償
對於第三方因下列事由針對我方提出或提起的任何索賠、請求、訴訟或程序,你應為我方及我方關係企業辯護:(a) 指控你提供並與開發人員一起使用的第三方應用程式或組態,侵犯或盜用該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或 (b) 因 (i) 你以非法方式或違反協議或開發人員文件的方式使用開發人員服務或開發人員資源,(ii) 你的資料或你將你的資料與開發人員服務一同使用,或 (iii) 你提供的第三方應用程式 (各稱為「針對 Slack 的索賠」),並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律師費用及最終判決之成本,或我方根據你書面核准之和解而支付的任何金額,前提是我方 (a) 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你針對 Slack 的索賠,(b) 讓你全權處理對 Slack 的索賠的辯護與和解 (除非你無條件免除我方的所有責任,否則你不得針對 Slack 的任何索賠達成和解),且 (c) 向你提供一切合理的協助,費用由你承擔。若針對 Slack 的索賠係由我方違反本協議所引起,則上述辯護及賠償義務將不適用。
9.責任限制
9.1.責任限制。關於本協議,我方不負任何類型之責任,除非依據適用法律無法排除該等責任,在此情況下,我方因本協議所生或與本協議相關的總責任,不論係依據協議、侵權行為或其他責任理論,均不得超過 1,000 美元。
9.2.間接與相關損害之排除。我方概不因任何利潤、收入或商譽之損失,以及各種間接、特殊、附帶、後果性、補償性、業務中斷或懲罰性損害賠償而對你承擔任何責任,無論其肇因係來自於合約、侵權行為或任何其他責任理論,亦無論該當事方是否已被告知此類損害的可能性,或該當事方或其關係企業所提供之救濟未能達成其主要目的。上述免責聲明僅於合法範圍內適用。
10.期間及終止
10.1.協議期限與使用者訂閱。本協議自你接受本協議之日起生效,並持續至所有使用者訂閱到期或依據第 10.2 條 (終止) 終止為止。
10.2.終止。你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通知我方,無理由終止使用者訂閱。我方可以下列方式終止使用者訂閱:(i) 提前 30 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你後,可無理由終止;(ii) 你的開發人員服務連續 6 個月或更長時間未被使用者存取時,在通知後終止;或 (iii) 若你已發生重大違約情事,以書面通知後終止。
10.3.歸還資料。在本協議終止或到期之生效後 30 天內,應你請求,我方將為你提供資料以供匯出或下載。在此 30 天期限後,我方將無義務保留或提供你的任何資料,並將在此後的某個時間刪除或銷毀我方系統中或我方以其他方式擁有或控制之你的資料的所有副本,除非法律禁止。
10.4.應用程式和材料的遺失。本協議終止時,你使用開發人員服務開發的所有應用程式和其他材料,以及託管在我方平台上的所有應用程式和其他材料,將永久遺失。
10.5.存續條款。本協議之第 5 條 (專有權利)、第 6 條 (機密)、第 7 條 (有限擔保與免責聲明)、第 8 條 (賠償)、第 9 條 (責任限制)、第 10.3 條 (歸還資料)、第 11 條 (締約對象、通知、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及第 12 條 (一般條款) 應於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後繼續有效。
11.你所締約之對象、通知、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11.1.締約主體、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住所 | Slack 簽約實體 | 準據法 | 審判地 |
美國及加拿大 | Slack Technologies, LLC | 加州 | 加州舊金山郡 |
其他地區 | Slack Technologies Limited | 愛爾蘭 | 愛爾蘭都柏林 |
上述準據法之適用不考慮法律衝突原則或《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11.2.通知方式。除非另有說明,依合約提出的所有通知都將以電子郵件傳送,但若你有開發人員服務帳戶,本公司得選擇透過開發人員服務通知你。給 Slack 的通知應寄至 feedback@slack.com,但若為法律通知,例如終止,則應寄至 legal@slack.com。(a) 透過電子郵件之通知,應視為在寄出後隔天送達;以及 (b) 透過服務之通知,應視為在傳送當天送達。
11.3.準據法與管轄法院之約定。雙方同意適用上述之準據法,而不考慮法律選擇或法律衝突之規定,並同意接受上述法院之專屬管轄權。
11.4.放棄陪審團審判權。各方於此放棄權利,不得因此合約衍生之訴訟或行為要求陪審團審判。
12.一般條款
12.1.出口法規遵循。開發人員服務、開發人員資源、其他 Slack 技術及其衍生品可能受美國和其他司法管轄區之出口法律和法規限制。雙方均聲明其並未被列入任何美國政府拒絕往來對象名單。你將不允許任何使用者在美國禁運的國家或地區 (目前為克里米亞、盧甘斯克或頓內次克地區、古巴、伊朗、北韓或敘利亞) 存取或使用開發人員服務或開發人員資源,或以違反任何美國出口法律或法規的方式使用。該等限制可能隨時於 https://www.salesforce.com/company/legal/compliance/ 上更新。
12.2.反貪污。任一方均未因本協議而從另一方員工或代理人處收受或獲得任何非法或不當賄賂、回扣、款項、餽贈或有價物品。於正常商業運作範疇內所提供之合理餽贈及招待,不違反上述限制。
12.3.第三方基礎設施。你知悉並同意,用於託管開發人員服務和/或你的資料的基礎設施,可能由第三方託管服務供應商 (例如 Amazon Web Services, Inc.) 提供。
12.4.當事人間關係。雙方當事人為獨立當事人。本合約並未於雙方當事人間建立合夥、加盟、合資、代理、信託或僱傭關係。各方將自行負責支付各自員工的所有報酬及雇傭相關的稅款。
12.5.無第三方受益人。本合約無第三方受益人。
12.6.棄權。若任一方未能或遲延行使本協議所賦予的權利,不構成放棄該項權利。
12.7.可分割性。若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認定為違反法律,則該條款將被視為無效,而本協議其餘條款仍繼續有效。
12.8.轉讓。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 (不得無故拒絕),任一方均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下之任何權利或義務,不論其轉讓係因法律之適用或其他事由。但任何一方得以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將本協議之全部轉讓予其關係企業,或因合併、收購、公司重整或出售其全部或絕大部分資產而為之。儘管有前述規定,若一方被另一方的直接競爭對手收購、向其出售絕大部分資產、或發生有利於競爭對手控制權轉移,則該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除前述規定外,本協議將約束並符合雙方、其各自繼承人和允許受讓人之利益。
12.9.對本協議的修改。隨著我方業務的發展,我方可能會變更本開發人員計畫協議以及本協議之其他組成內容。若我方對協議進行重大變更,則我方將在變更生效前向你發送合理通知,透過傳送電子郵件至與你的帳戶相關聯的電子郵件地址,或者透過服務訊息提供。你可隨時檢閱最新版本,只要造訪本頁或協議中指出的其他頁面即可。協議的重大修訂將在通知中指定的日期生效,其他變更則在張貼該變更時生效。若於生效日期後存取開發人員服務,即表示你同意遵守修改後之任何條款與條件。
12.10 完整協議本協議 (包括所有附件、增補條款及透過引用納入的條款) 構成雙方就本條款標的事項所達成之完整協議,並取代先前和當時所有書面或口頭之協議、提議或聲明。